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0-04-15 浏览次数 :1510 次
随着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开工建设,工程施工噪声扰民、影响周边交通的事件有所增加,周边房屋受施工影响,沉降、开裂情况时有发生,工程周边矛盾日益突出。在我国,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是一种新兴的行业,主要工作就是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的安全进行查勘、检测、鉴别和判断。
检测项目:
检查房屋结构、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,确定房屋完损等级。分房屋初始检测、施工阶段房屋监测、房屋最终复检三部分。
适用范围:
受周边环境影响建筑,进行房屋评估、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建筑。
检测内容:
沉降、倾斜、裂缝、砌体结构构件、地基基础、木结构构件、混凝土结构构件、钢结构构件等。
检测要求:
房屋检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,对一般建筑物,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;对于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,应不小于50米。具体检测范围可根据工程保护和设计要求确定。
房屋检测单位的职责及工作内容
01 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,客观、公正地做好房屋质量检测工作。
02 通过资料调查、现场调查检测等方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基本结构情况和基础形式,了解被检测房屋的使用及改扩建情况,为建设工程的设计、施工提供基础资料。
03 现场检测和记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施工前的完损状况。以文字、图示、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完损状况,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完损状况的对比依据。
04 测量房屋的棱线倾斜和水平高差等初始变形状况,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变形状况的对比依据。
05 调查拟建工程与被检测房屋的相对位置关系、施工方案、施工进度、对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等,调查并分析被检测房屋结构的薄弱环节,提出施工中的注意事项,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参考。
06 布置房屋沉降监测点,在房屋关键部位布置裂缝监测点,测量沉降与裂缝监测点的初始值,并确定监测频率以及沉降、裂缝报警值等。
07 房屋的完损状况应进行全面检查,因受客观条件限制,无法对住宅楼居民室内进行全面检查时,检查户数不宜少于30%,且分布应具有代表性。
08 施工前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报告应告知被检测房屋的业主,并需经被检测房屋的业主确认。
主要技术依据
[1]《房屋质量检测规程》(DG J08-79-2008); [2]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(GB/T50344-2004); [3]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(2004版); [4]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1999); [5]《工程测量规范》(GB50026-2007); [6]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/T8-2007); [7]《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》(DG/TJ08-207-2008 ); [8]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50007-2011); [9]《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》(GB/T 50315-2011); [10]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003-2011); [11] 工程设计、施工、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。
通过以上检测手段,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,安全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,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,在检测中,为建筑物提供安全保障,并出具全面的房屋检测报告和房屋加固建议及方案。